前言:致新世界
如果说两年前的 DeFi(去中心化金融)开启了主流货币经济学进入“Crypto”(加密世界)的序幕,则今天风靡全球的 Web3(下一代去中心化互联网)正在迸发有关政治经济学的思潮,围绕着公共物品和产权,实践着众多不可思议的伟大设想:公共物品、公共资源、公地悲剧、奥斯特罗姆的公共选择学派、激进市场、哈伯格税……
随着 Web3 正式成为 Crypto 世界的新一代共识,人们不再满足于只关注加密资产的流动性花样和造富效应,而是看到了建立一种“新国度”、“新制度”的曙光,借助 NFT(非同质化资产)、DAO(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智能合约等从最底层定义新世界秩序和构成的“加密原语”,率先从数字资产的产权变革、围绕公共物品建立自主治理等角度开始了萌芽,甚至要将 Web3 塑造成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数字化“公共物品”。
过去几年里,加密人早已开始了这场可能在日后产生深远影响之运动的早期实践:NFT 的持久热潮,驱使越来越多的行业人开始重视和思考如何利用非同质化资产及其背后的产权关系定义出整个世界(“元宇宙”);Gitcoin 的二次方融资让大户和散户形成共同“自主治理”,由此创造了众多造福所有 Web3 “公民”的公共物品:Tornado.cash、Uniswap、1inch.exchange、Dune Analytics、MolochDAO——这些 Web3 的基础设施均具有正外部性;最具破坏力的创新非 DAO 莫属,今天的 DAO 在建设基于“1000 True Fans”理论的创造者经济时,成为了其不可替代的基础性设施和理论,全球数百万乃至千万的加密人正在通过 DAO 的节点形态缔结成指数级(2^N)的无标度网络,他们开始了对整个 Web3 基础政治、经济、群体(公众)的自下而上的塑造。
除此之外,在本篇文章中我们更希望顺势去探索更为前瞻性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并付诸于今年的实践:理清 Web3 世界中的公物、公共物品、公共资源;探索人类社会从未有过的新产权形态,从激进市场开始,向 Web3 注入哈伯格税;能否利用 DAO 实践出一种介于“利维坦”和私有化之间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灵丹妙药”——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这些议题实在过于庞大了,大到一篇文章放不下,单就其中一个便已经触及到了诺贝尔奖级的高度,我们仿佛也看到了一块崭新的大陆,那么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建成一座座指引大航海的灯塔,这何尝不是一种“公共物品”!
注:1000 True Fans——“创作者只需要积累 1000 个真正的粉丝,每人每年向他们支付 100 美元。1000 这个数字并不是绝对的,它的意义在于其大致的数量级——比一百万少了三个数量级。如此一来,即便这是一个规模较小的利基用户群,但创作者依然可以实现年收入 10 万美元,可以以此为生,成为中产阶级创作者,永葆创作热情,实现社区经济、热情经济。”
无标度网络——首先主张整个互联网不存在“围墙花园”,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其次是网络中的大部分节点只和很少节点连接,而有极少的节点与非常多的节点连接。这种关键节点(称为“枢纽”或“集散节点”)更像是一个促进者而非权威,它的存在使得无尺度网络兼具高效与互通,避免了中心化垄断和割裂,也拥有更强大的承受能力。无标度网络因此具备了一种强大的特性——涌现(emergent properties),即相比于之前对单一中心节点的依赖,会涌现出一群能够指数级产生更大创造力、创新或解决问题的关键节点。
图片来自中信出版社《元宇宙:通往无限游戏之路》
Web3的公共品和公共财
首先从经济学角度认识一下公共物品(Public Goods),也叫公共品。萨缪尔森认为公共物品同时具备两大特性:非排他性(Non-Excludable)和非竞争性(Non-Rivalrous)。
非排他性:公共物品可以被任何消费者进行消费,任何一个消费者都不会被排除在外,正如 Web3 网络对所有人开放、无限制。
非竞争性:消费者对某一种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人对这种公共物品的消费体验;从生产的边际成本角度,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多一个人使用并不额外带来成本的增加;通俗来讲,就像欣赏烟花一样,不论多少人来看,都互不妨碍。
以此为界定,很多由自然界、国家和政府提供的物品都属于公共物品范畴,如清新的空气、国防、龙卷风警报器甚至隐私(Privacy)。
当代公共物品研究的源头可追溯到亚当·斯密(Adam Smith)《国富论》中提出的“政府职责”,他提出君主(政府)需要提供三种公共物品:国防和治安、司法、公共工程。公共物品生产角度的边际成本为零,按照边际成本定价,应该收取零价格,即不收费,也正是不收费,则有效率(帕累托效率)。以经典的“桥梁该不该收费”问题为例:
霍特林(Hotelling,1938)等人认为,桥梁一旦建成之后,其边际成本可以视为零(不考虑追加投入和维护费用),按照边际成本定价,就应该零收费,供所有人免费使用。而桥梁的建设成本,应当通过一般税收来融资。
所以此类公共物品一般直接由政府建造,并通过一般税收来弥补成本,而非收取过桥费,以达到最大效率。
世间万物皆可根据是否排他性、是否竞争性被归类到四大域,除了上述的公共物品外,还有如下图中的私人物品(Private Goods)、俱乐部物品(Club Goods)、公共资源(Common Goods)。其中俱乐部物品是一种介乎于纯私人品和纯公共品之间的物品,就像会员制的高尔夫俱乐部一样(对 Web3 产品设计感兴趣地可进一步研究:俱乐部物品通过设置“排他性”来解决具有正外部性的物品消费时所遭遇的“搭便车”问题,同时其供给符合帕累托效率,不会产生市场失灵问题)。公共资源(也有称之为“公共财”)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因为它与公共物品的界限十分微妙(比如公园和道路到底拥不拥挤),并且会带来著名的“公地悲剧”问题,也是 Web3 政治经济学探索的重点理论之一。
图片来自知乎文章《微观经济学 | 第四篇:公共部门经济学(Ⅱ)》
公共资源或者公共财,从英文 common 可以看出其本质是共有物品,即有价值的但缺乏清晰产权归属的资源或者财产,如公海资源、自然资源。这类物品在供给上是具有竞争性的,又因为产权界定的不清晰,造成了消费上的非排他性,于是出现了著名的“公地悲剧”问题,类似的也叫共有池塘资源(common-pool resource)。
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最早可追溯到 2000 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直到 1968 年由哈定提出,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问题,给予了自私的“理性人”假说(经济学将自己的理论建立在“理性人”的基础上,个人的私利,通过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能够导致公利的产生)致命一击。博弈论中将其称之为“囚徒困境”,奥尔森则将其归纳为“集体行动的逻辑”。
公地便是上述的公共资源的一种,可以被众多人使用,且每个人怎么使用都是不受阻止的,供给的有限,但所有人都过度使用,最终造成这块公地的资源枯竭,人人自私让所有人失去了公地。
这种悲剧是个人自私行为被无尽放大后造成的最终整体悲剧,是负外部性的体现,就像过度放牧、砍伐、捕捞及污染带来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种群灭绝及环境恶化等。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为了解决公地悲剧,人们一般会寄希望于强制私有财产权、强有力中央集权(政府监管或制定集体行动安排),归结起来有两大解决方案:
(1)私有化:界定产权为私有,依靠亚当·斯密的市场“无形之手”运作,一种资本主义式的解决方案。例如,纳米比亚允许放牧大象,人们可以猎杀其放牧的大象,取到了较好的保护效果;
(2)利维坦:可追溯到 17 世纪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所描绘的国家,类似社会主义制度,通过“大政府”这种外部强制力量解决公地悲剧的私利冲突(历史可见于 90 年代以前的中国,在 90 年代后期,中国开始寻找介于二者之间的新道路)。例如,限制消费额,课税,“污染排放权交易”。
注:霍布斯认为,如果没有国家的话,人们注定会陷入贫困和冲突,只有国家,才是使人们摆脱自然状态下悲惨命运的解决之道。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公共物品”与“公物”是两个意义不同的概念:公共物品是从竞争性和排他性定义而来,一般指向某些极具正外部性的特殊物品;而公物针对的是商品的所有权,指多数人共同拥有该物的产权,也称为“共有资源、共有物品”,是无法判断拥有者的“无主物”。举例来说,公共厕所没有单一拥有者,所以是“公物”,但两个人不能同时使用同一个厕所(竞争性),不能算是“公共物品”。总结起来,公共物品关键在于生产和消费,而公共资源或者公物的关键在于产权,正如萨缪尔森所说,“限制公共品的消费并不能使其变成私人物品。因为它们真正的边际成本……实际上是零”,但二者相通之处在于都会面临“搭便车”难题。
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比如一个人在院子里点烟花给自己欣赏,但放烟花的同时不但给他带来了快乐也给他周围在看烟花的人带来了快乐,而周围的这些人却不需要为此付出成本,这就产生了正外部性,又叫搭便车,即周围的人搭了这个人放烟花的“便车”。
负外部性:也称外部成本或外部不经济,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使之支付了额外的成本费用,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比如某工厂为生产产品而排放了污水,污染了河流从而影响到周围人的身体健康,而周围人与这个工厂没有经济上的来往,同时这个工厂又不给周围人经济赔偿。
搭便车:一些人需要某种公共品和公共财,但事先宣称自己并无需要,在别人付出代价去取得后,他们就可不劳而获的享受成果。即不付费却可享受利益,如一起看免费的烟花。
让我们把这一套政治经济学理论放入 Web3 世界,从 Web3 的公共品和公共财开始,探索那未知的空间。
早期的互联网便是人类依托科技进步建设出的一种数字化的公共物品,是由全世界的政府和个体一起建造而成,具有非排他性(开放与自由),也具有非竞争性(容纳全世界的人口在线),并且产生了意义深远的正外部性,全人类受益,被称之为科技革命。但随着 Web2 不断加强商业帝国和监控资本主义的垄断进程,它变得不再具有完全的“非排他性”,并且产生了广泛的负外部性,例如不愿付费的用户享受不到优质的消费、平台对个人隐私的侵犯、传播错误的信息、贬低创造性劳动的价值等等。尤其近些年,Web2 互联网的负外部性愈发严重而广泛,以近些年最为火热的创作者经济为代表,创作者的创造性劳动被进行了商业化压榨,不得不屈服于算法流量,难以获得匹配的价值回报,由此开启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向 Web3 创作者经济迁徙的浪潮,极具天赋的艺术家和创作者不再依托大平台和流量推荐,而是靠着自己的天赋吸引属于自己的社区,直接链接粉丝和消费者,并直接获得价值变现,也不需要与大平台进行不公平的分成。
注:对 Web2 监控资本主义话题感兴趣的可以参见——《当监控资本主义遭遇Web3.0》https://zhuanlan.zhihu.com/p/478626901
对 Web3 创作者经济话题感兴趣的可以参见——《涌现:Web3 创造者经济的终局》https://zhuanlan.zhihu.com/p/490434474
《Web3 创造者经济的第一性原理》https://zhuanlan.zhihu.com/p/499224597
人们似乎在 Web3 身上又重新看到了希冀,找回那个曾经极具正外部性的最大数字化公共物品。经过十多年对非对称加密技术的应用和推广,Web3 逐渐让越来越多的人享有隐私,并通过全民代币融资不断建成一个又一个影响深远的链上基础设施。非常同意一个观点,正是因为 Web3 坚持公共物品的属性,才使之具有无比强大的正外部性,而这类的公共物品似乎并不见于我们前面所述的经济学理论中,因为它并非来自自然界,更非来自政府或者国家,它的底层权力构成来自一种去中心化的力量缔结。究其本质,公共物品的形成反映的是某类群体的共同意志和价值体系。
网络时代的公地悲剧,图片来源约翰·加普的《网络时代的公地悲剧》
Web3 的世界里不仅有公共品带来的正外部性,也会因公共财的公地悲剧产生负外部性。Web2 互联网与现代商业社会其实无本质差异,是一种建立在网络技术革命之上的市场,因此从私人物品、俱乐部物品、公共资源到公共物品,无所不包,一切都为了迎合帕累托效率,纯公共物品比重并不大。但在 Web3 里,更多的比重是公共物品(公共品)和公共资源(公共财)。正如“不拥挤的不收费公路”公共品可能会因为需求的增长变成“拥挤的不收费公路”公共财。尤其在基于区块链的 Web3 网络中,熊市(GAS 费低廉)是公共品,而牛市(GAS 费高昂)是公共财。与此类似的,还有跨链网络、DAO 协作、公链的治理、NFT 带来的权益纷争等等。
(1)DAO 也类似公地。随着 DAO 规模的扩大,群体关系会变得更加复杂。虽然几十个人的 DAO 往往运行顺利,但当我们接近“社交邓巴数”时,冲突的几率越来越大;
注:邓巴数(Dunbar’s number),也称 150 定律,指能与某个人维持紧密人际关系的人数上限,通常人们认为是 150;或者表述为,人类智力将允许人类拥有稳定社交网络的人数是 148 人,四舍五入大约是 150 人。
邓巴数首先是英国的人类学家罗宾·邓巴于 1990 年代提出,是新皮质的大小决定的,并因此成为了一个团队规模的限制。新皮质处理能力决定了能与某个人维持紧密人际关系的人数上限。在这样的团体中,每个人都认识彼此且知道彼此的关系。
(2)当 NFT 所承载的知识和文化被所有人争相滥用后,往往会带来很大的负外部性,比如悲伤蛙因种族主义被“画死”;
(3)近些年,Web3 和 Crypto 世界最大的推动力在于资产维度的不断开辟,不再是过去单一主导市场的 FT(同质化资产,如众多公链代币和 ERC20 代币)资产,更多了 NFT 资产,而 NFT 资产的产权又是丰富多样,既可以是被私人拥有的“私物”,又可以是被 DAO 拥有的“公物”。
于是很多 Web3 的问题本质上便是围绕公物和公地悲剧展开来的。
我们对 Web3 公共物品的形成及其带来的强大正外部性,始终保有信仰的力量。但也正是因为 Web3 底层权力缔结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国家、政府和大自然,Web3 或许难以始终维持公共物品的属性,当其开始向具有竞争性的公共资源倾斜后,如何去解决由此带来的公地悲剧问题,始终保持正外部性以造福人类,才是 Web3 行业人的探索所在,不断构建新的机制去化解阻碍这一伟大进程的负外部性。
我们最终将一切核心论点归结给了携带公地悲剧问题的 Web3 公物(公共资源)。如前所述,为了解决公地悲剧问题,人类寻找到了两条路。但是,人类社会中却并非到处都是公地悲剧,而即便是在存在公地悲剧的地方,“大政府”国家和“无形之手”市场,也并不总能解决问题。市场,追逐自利的原则,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可是交由政府管理,又往往会出现信息不够流通、有欠效率等失效问题。拿到今天之社会来看,像教育和医疗两大公共资源,不论是“私有化”还是“利维坦”,都难以完全解决好公地悲剧问题,是否存在“第三条道路”?
余下三章节分别代表了我们对解决 Web3 公地悲剧和公物产权问题的设想和实践,一条路通往 DAO,一条路通往 NFT。
第三条道路:通往诺贝尔奖的DAO
在“私有化”和“利维坦”之间,美国政治经济学家、公共选择学派(Public choice theory)创始人物之一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了“第三条道路”——自主治理,而这条路带领她走向了 2009 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奥斯特罗姆的研究的意义在于开始让人们摆脱“政府与市场”两分法的传统观点,寻找介于两者之间的多中心治理(Polycentric Governance)模式。
注:多中心——波兰学者波兰尼率先提出了“多中心”一词,他认为:社会有两种秩序——由上而下的指挥秩序,以及多中心的秩序。
而所谓多中心秩序,便是自发的秩序。
在这种秩序中,行为单位既会独立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即传统的市场行为),但又会相互协调适应(自主治理)。
奥斯特罗姆主要关注公共池塘资源的治理模式。通过对渔场、草地、森林、湖泊、灌溉系统、水资源和城市公共事务等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大量实证研究,奥斯特罗姆提出了多中心治理模式,她认为,在不依靠权威政府和市场交易的治理模式下,公有资源的使用者能够自发地形成使用和管理公有资源的治理模式,从而实现对资源的自我治理。即,资源使用者联盟,经常能发展出用于解决利益冲突的决策和精密执行机制,使公共资源得到有效管理。
她的研究的中心问题是:“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市场失效)、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必须同时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对变量加以组合,以便(1)增加自主组织的初始可能性,(2)增强人们不断进行自主组织的能力,或(3)增强在没有某种外部协助的情况下通过自主组织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能力。”
进一步地,奥斯特罗姆提出了“自筹资金的合约实施博弈”,她认为:没有彻底的私有化,没有完全的政府权力的控制,公共资源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筹资金来制定并实施有效使用公共池塘资源的合约。
经过大量的实地经验考察,奥斯特罗姆发现,公地悲剧的案例会出现,但也有很多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的案例。公地悲剧和两种方案的提出者都假设了参与者的“无能”,即没有能力自己解决问题,因为还是经济学本身的假设:人人自私。在她的观察中,但凡能够成功解决公共资源问题的群体,都具有八项原则,也被称之为实现公有资源自治的八项原则:
1、公有资源本身的边界必须界定清楚,社群及其目标界定明确(群体需要明确共同的目的,并以此划分为不同群体);
2、收益与付出相对等的分配制度(多劳多得);
3、集体决策;
4、监督必须是有效的;
5、赏罚分明、有人性(对违反制度的个体采取分级惩罚,即根据违约程度的不同实行不同程度的惩罚);
6、公平正义、低成本的冲突解决之道;
7、群体内部有自治的主权(外部政府权威必须能够认可自治组织);
8、与上级群体协调妥当(必须存在分权制的组织)。
其中 4、5、6 是为了解决搭便车问题,即规范自私自利的个体。7 和 8 是一个群体能从小变大所必须完成的制度架构。
图片来自李画《重访开放社区治理之道:奥斯特罗姆公地治理制度设计八项原则》
自主治理便是这“另一只无形的手”。在公共资源问题中,理性的个人(自私性)可能导致资源使用拥挤或者资源退化,自主治理通过组织避免独立行动的不利后果。在过去,人们要形成这样的自治组织是不易的,例如监督问题、奖惩问题,一直停留在理论难题,最后不得不去重新寻求企业或者国家的组织工具。而今天在 Web3 的主权世界里,我们可以尽情地使用 DAO 来完成这八项原则,以公链治理为例:
1、在 PoS 经济模型下,形成明确的代币持有群体,不同的群体具有不同的目标,统一群体目标一致;
2、质押数量多者,多得,积极参与社区生态建设者,多得;
3、公链生态未来发展定位、公链升级、基金会代币投放,均集体链上投票决策;
4、自下而上具备有力的监督机制,例如监督基金会的支出;
5、对恶意治理行为、恶意节点和黑客攻击能够进行不同程度的惩罚;
6、基于智能合约和代币模型,天然实现公平、正义、高效的冲突解决;
7、公链治理具有凌驾于任何权力机关和网络底层的自治主权,公链即国家;
8、从基金会、协议 DAO、团队、代币持有者到生态开发者,形成分权制和分层次的制度。
新技术使得曾经皇冠上的理论能够如此便捷地被所有普通人实现并使用,并深受其益,也是 Web3 正外部性的一种体现。所以,我们称 DAO 为诺贝尔奖级的发明创造。
(可惜的是,奥斯特罗姆因病于 2012 年逝世,未能见到今日之 DAO。)
公物产权新范式:激进市场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和今日的 DAO 真的会成为 Web3 新世界公物经济学的基础性理论和工具,成为人类追寻公共物品正外部性的一方国度。再进一步来看 Web3 公共资源(公物),其实还有个问题需要解决——产权,而从产权角度,也存在一种解决公地悲剧的有效方式,即激进市场。
同样地,在产权的私有制和极端公有制之间,也似乎可以存在一个介乎于两者之间的“第三条道路”——部分公有制或部分共同所有权(partial common ownership)。在正式讨论它之前,我们还是要熟悉一下经济学知识理论。
首先是自然资产和人工资产之分。自然资产是独立于人类劳动创造而存在的自然界资产,如黄金、石油、土地等。与此相对的便是由人类劳动创造而来的人工资产,如绘画艺术品,一幅画的大部分价值来自于绘画者的劳动,而很少来自其成分的天然材料,如画油和木材等。如果画家以高价出售自己的画作,并且设定一个自己认可的定价,这是合理的,而且这也是他们的权利。
经济学家为提高两种资产的配置效率,提出一种被称为“竞争性公有制”的想法,让政府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进行竞争性管理,而由人类生产的有用的物品资产,则将保留为私人财产,以奖励它的创造者。政府可以把土地出租给那些被认为最能高效利用土地的人或公司,其所产生的租金作为社会红利,直接或通过提供公共物品返还给公众。在经典的大富翁游戏里便践行了这种思想:它对土地租金征税,但不对建造于土地之上的房子征税,税金用来为公共事业提供资金,让玩家自由使用公用设施和铁路;另外,当玩家走过棋盘一圈后,支付社会红利以增加工资收入。这些规则使任何一个玩家都不能独占优势,并且确保每个玩家开发自己的土地时,所有的玩家都会受益。
但竞争性公有制存在一个弊端,它无法激励土地的所有者做投资,因为他们付出了高昂的税金,所以只会过度开采土地资源而造成环境破坏,这就回到了本文的中心论点——“公地悲剧”。私有资产会导致垄断,而极端的公有化又容易造成公地悲剧,于是经济学家试图在绝对的私有制和公有制之间,找到理想的折中方案(似乎对人类来说,最智慧的思想大多取自中间地带)。
维克里给出的方案是拍卖,出价最高者占有该物品,直到价格被另一位出价者超过,任何人都可以击败当前出价而认领该资产,这一方案被称为维克里公物(Vickrey Commons)。政府经常对公共资源使用拍卖,就像经济学家罗伯特·威尔逊、保罗·米格罗姆和普雷斯顿·迈克菲拓展了维克里的思想,帮助政府设计了电信频谱的拍卖方案。但是这种设计只是暂时解决了垄断的问题,因为电信频谱拍卖并不经常进行,它一次性给了赢家在数年甚至数十年内垄断频谱的机会。
更好的方法是找到投资效率和配置效率的平衡,比如,对于人工资产,投资效率比配置效率更重要,这时使用私人产权;对于自然资产,配置效率比投资效率更重要,这时使用维克里公物制度。这种方法被称为“部分公有制”。
注:投资效率:财产所有人投资其财产以增加财产价值的能力。
分配效率:财产分配到最具生产力的人手中的比率。
例如,私人财产的所有者,会提出一个买方可能无法支付的价格,导致交易延迟或交易失败,即使买方相对于财产所有人可以更有成效地使用该笔财产。卖家的报价,总是高于他们考虑出售这笔财产的最低价格。考虑到自身的利益,买家的出价,也总是会低于他们愿意购买这笔财产的最高价格。由于这些讨价还价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因不了解保留价格,导致了资产无法及时进行转换。
现实世界可按如此方式进行,然而在 Web3 的数字元宇宙中,自然资产与人工资产的定义是模糊的,甚至可以说所有的资产都是人工创造,如艺术家发布的加密艺术。但是由于 NFT 具有可验证的稀缺性,通行于所有元宇宙游戏,并在游戏中充当某些不可替代的功能,比如英雄角色、超级道具,那么,这些人工创造的资产显然又带有自然资产的属性与特征。对于 Web3 中的资产,更恰当的划分是同质与非同质资产。数字货币是最典型的同质资产,对于这类资产,其财产的独占性、私有权几乎是天然的,而对于构成 Web3 元宇宙生产资料的 NFT(英雄、道具等),应赋予其部分公有制的产权属性,以确保这些资产能流入那些能让该资产价值最大化、最喜爱它的玩家手里。
能否进一步增强维克里公物带来的公地悲剧解决方案,时至今天最为前沿的思想便是“激进市场”。激进市场理论最早见于埃里克·波斯纳(Eric Posner)和格伦·威尔(Glen Weyl)的《激进市场》一书,并由以太坊创始人 Vitalik 首次引入加密世界,引发了人们对替代性产权机制的广泛讨论。
激进市场理论认为:在激进的市场里,不存在垄断的私有制,所有物品皆永久处于定价拍卖的状态,价高者得,并且永无尽头,因此没有人可以真正拥有一件物品的所有权,只是为下一个拍卖者保管而已。为了实践这种市场,特地引入了一种新型财产税方案:哈伯格税(Harberger tax),其要点有二:
(1)资产所有者须定期“自行评估”(self-assess)和公布他们对资产的标价,并按此标价缴税;
(2)一旦报价满足标价,所有者必须无条件出售该资产。
哈伯格税的提出,是为了解决闲置私人资产的流通。首先,在激进市场里,如果资产的持有人可以没有代价地任意抬高价格,则会给后来拍卖者带来极大的不公平性,阻碍资产的正确价格发现和价值流转;哈伯格税理论提出一种独特的物权模型,所有的资产持有人需要为自己的资产公开标价,同时每年按照估价百分比交税,即“自行估价”、“固定周期按此缴税”、“必须出售”都需要强制性和同时生效;该理论制衡因素在于,标价过高则交税越多,标价越低则任何人都可以轻易买走资产,这两点迫使每个理性持有人趋向合理范围估价;进入哈伯格税制体系后,反而会承担因估值不足够理性而以低于预期的价格失去资产的风险,持有者对资产只拥有“液态的产权”。
哈伯格三角形与无谓损失,图片来自《元宇宙:通往无限游戏之路》
当市场定价垄断时,或者税收过高时,都会产生如图所示的哈伯格三角形,也被称为“无谓损失”,是指社会中资源配置不当(如设定价格过高或过低、过高税收)导致的净经济效率低下,这也是私有制和极端公有化一直存在的经济难题。
而在哈伯格税支配的激进市场中,首先消除了私人垄断,虽然降低了投资效率,但提高了所有权分配的效率。在大多数测算结果中,哈伯格税能够实现可实现分配福利收益最大值的 70% 至 90%,而投资损失仅占这些收益的 10% 至 20%。哈伯格税将削弱资产的垄断性。如果所有者持有广受市场欢迎的稀缺资产,他将不得不因为垄断所有物的真实价值而纳税,税金就是他因垄断该资产造成市场效率低下而支付的成本。这意味着,哈伯格税会带来分配效率,而分配效率又会或多或少地影响投资效率。下图可以说明这种关系,图中的符号 tau 代表哈伯格税的税率,从下往上的线依次代表投资效率(轻微下降)、市场的总体效率(提升)和分配效率(大幅提升)。适当的设置哈伯税税率(tau eff),可以让市场的总体效率达到极值。
Weyl和Zhang2016年所著的《贬值的牌照》(Depreciating Licenses)
那么,哈伯格税征多少能提高市场效率?周转率是哈伯格税的关键“支撑点”。基于周转率的哈伯格税将很大程度上反映很多资产的市值,它将有助于了解这种影响有多大范围。以下公式大概能反映价格受到的影响。
(哈伯格税前资产价值)/(哈伯格税后资产价值)=(折现率或利率)/(周转率或哈伯格税率+折现率或利率)
举例来说,假设折现率/利率为 0.045,哈伯格税率为 0.07,那么资产税后的价值就约为税前价值的 39%。套用公式计算为:
(0.045/(0.045+0.7))=0.391
对贬值的资产来说,当利率高的时候,资产价值缩水的幅度会较小。尽管如此,基于周转率的哈伯格税仍会在很多耐用资产的价格中占一大部分。周转率构成了哈伯格税的上限。若高于周转率,哈伯格税将会起到反作用,不再推动分配效率增长,因为人们为了纳税而低估资产的欲望会压倒为保持资产高价而高估资产的欲望。资产会成为烫手山芋。
在具体实施中,哈伯格税制仍面临一些难点:
1、财产登记注册。哈伯格税制明显只能在“已登记注册的财产”范围内生效。在现实中很难对资产进行全面有效的强制性登记,还会涉及许多财产界定、确权和财产隐匿、隐私方面的问题。
2、信息共享与对称。必须保持完整的、实时更新、全面开放的资产登记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完整的价格与交易信息,税率、资产定价等信息需要高度公开透明。
3、税率的决定与调节。除了税率等计算规则,还包括有效及时地调整和实施的问题。
4、资产的强制交割。哈伯格税制要求资产持有人在报价满足标价的情况下,无条件完成资产的转让,在现实中需要国家权力机构的支持。
5、税权过于强大和集中。虽然现有的国家制度,通常都把持着至高无上的强制性税收权力,实施哈伯格体制可能产生比现存的任何体制都更为严重的集权效应。
但在 Web3 的世界中,这些难点都得到了化解。区块链是实现和运行哈伯格税机制的近乎理想的技术平台,链上的资产天然就是充分登记并确权的,其分布式共享交易账本可充分保障资税率、价格等信息的公开透明,智能合约则可以确保税的征收和产权的自动转移。不仅如此,去中心化治理则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税率等规则制定的开放性、公正性,杜绝可能的权力集中和滥用。
在区块链领域,已经有一些应用哈伯格税制的具体场景,比如某些公链中的 RAM(内存资源),有着清晰的资产边界和状态。税率、税收的分配等规则等可通过 DAO 维护,以达成全社区的共识,从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传统社会治理环境下的权力集中和程序不公问题。完全的计算机化(可编程、自动化)则可保障资产的顺利转移,而税率的计算则可通过传统资产市场难以想象的复杂算法,实现精细化、准实时、动态化的调整,同时始终保持规则和实施的公开透明和严格公正。区块链本身可以看做一个有限、可计算、信息完备的资产交易空间,在这个范围内的各种资产,都会相对容易实现哈伯格税制,达成促进资产流通、减少闲置、提升利用率乃至平抑价格的效果,并有可能成为继订单簿、AMM(程序化做市商)之后的,一种新型资产定价方式。
Web3哈伯格税实践:激发态NFT
在市场配置的方式中,拍卖是一种十分古老的形式。考古资料表明,早在几千年前,巴比伦人就开始用拍卖配置资源。而在罗马时期,叛乱的军阀们甚至曾用拍卖决定皇帝宝座的归属。拍卖也是 NFT 领域最常见的公开销售方式,如 CryptoKitties 和 Decentraland 中的虚拟房地产。OpenSea 则把佳士得拍卖模式搬到链上,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平台进行拍卖,这仍然是一种传统拍卖模式。这种模式依然存在我们前述的问题:
1、流动性问题。优质资产会因被持有者私藏而永久退出流通,劣质资产会因品质问题而无人报价。
2、垄断性问题。资产持有者只要不卖,他可以永久的占有该资产。
3、价格失真问题。拍卖市场不可避免的出现天价自成交的营销陷阱,而且持有者可以对资产漫天要价,而无需承受任何成本与后果。
基于更为先进的激进市场理论,我们定义并实践了一种全新的、介于私有和公有之间的 NFT 产权形态——“激发态”NFT。在该形态下,NFT 成为非永久占有型资产,任何人只能“暂时”拥有,具备对资产任意定价的自由和权利,且不能拒绝任何人在任何时刻的出价求购,资产全天候处于全局公开拍卖状态,故形象地称之为“激发态”。
激发态 NFT 自带自动交易拍卖属性,也决定了其非私有制资产的意义,整个体系里只有一个对资产有永久权的主体——the commons,Web3 元宇宙公共主体。激发态 NFT 天然地处于被拍卖状态,持有者无法拒绝报价,如果报价满足条件,智能合约将自动执行资产的转移。这种反常理的“强买强卖”不可能出现在现实场景,但是因区块链智能合约的特性,却可以赋予 NFT 以激发态这一独特的性质。甚至可以说,激发态 NFT 是一个全新的物种,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原生”。
注:数字原生,是生产人类认知之外的新知识。就像“阿尔法狗”从黑白落子的行为数据中,面向答案(输赢)学习中间不确定性的过程,生产出新的知识。对区块链而言是创造现实中所不存在的艺术、资产、文化 IP 和商业模式。
自计算机设备诞生以来,一直在做的其实只有两件事情:一是不断以新技术转化数字资源,譬如将老旧的书籍、图画等转化成数字形式存储到计算机、手机等电子设备上,即数字孪生过程。二是不断生产数字原生资源,譬如数字音乐、数字电影、数字艺术等,元宇宙则是最大的数字原生资源生产场景。
在对哈伯格税的实现上,Web3 世界也有其独特的便捷性和高效性,甚至可以有多种形态,例如有人提出通过按资本收益征税比收取赞助税(patronage tax)的模式实现一种简化哈伯格税(Simplified Harberger Tax),以链接创作者和传播者并简化协作关系。而在本文给出的实践中,则是将哈伯格税弱化为一种永久性伴随 NFT 资产的保证金模式,以实现 NFT 资产的定价和持有成本,即任何持有人必须为所持有的 NFT 资产质押一笔保证金才能完成资产的出售标价:
P=D * a * 100
其中 D 为质押保证金的金额,a 为质押率(杠杆系数,协议定义 10%)。例如,持有人 A 以 100 美元购入某创作者的 NFT 资产,如果保证金账户存入金额为 0,则之后任何人都可以 0 价买到持有人 A 的资产;如果 A 向保证金账户存入 10 美金,根据定价公式,显示此资产出售标价为 100 美金,只有出价为 100 美金的后续拍卖者才能购入;如果 A 存入 10000 美金,资产标价为十万美金,过高的价格会导致资产的出售率大大降低,而持有人 A 为此要付出长时间的 10000 美金质押成本代价(成本参考加密世界稳定币的无风险固定存款年利率,假设其维持在 10% 左右),因此如果未来 1 年内资产未出售,一万美金的质押将会带来 1000 美金的损耗成本,约为售价的 1%,以此实现哈伯格税的博弈均衡状态,过高的价格使得资产的出售几率无限逼近哈伯格税率。
可以对此种保证金模式和传统哈伯格税模式的成本进行一个简单对比。实际哈伯格税率公式定义如下:
实际哈伯格税率 = 实际周转率 * 次价首价比
假设当前主流 NFT 艺术品资产的周转率为 5%,一般次价首价比为 30%~50%,可以算得,实际哈伯格税率为 1.5%~2.5%。而保证金模式下的类哈伯格税率仅为 1%,略低的成本换来投资效率的提高,同时分配效率的损失低于投资效率的增加。
哈伯格税与激发态NFT,图片来源《元宇宙:通往无限游戏之路》
此外,在具体实现中,保证金率(即质押率)既可以定为静态的 10%,还可以根据链上金融市场的特殊性设置动态保证金率。举例来讲,持有人在初始时可以以低于 10% 的质押率(如 5%)进行质押 5 美金,获取同样的标价 100 美金,但此保证金率无法永久维持定价 100 美金,存在一种衰减函数控制,例如在半年周期后此 5 美金的质押成本将损耗殆尽,系统需要持有人再次注入更高比例的保证金率(例如 15%),以继续维持 100 美金的定价,否则自动降价,面临被其他求购者随时底价收购的风险。这里给出一种自然指数衰减函数模型。
\alpha_{t}=\left(\alpha_{0}-1\right) \exp (-\beta \times t T)+1
其中,a0 为初始杠杆倍数(本例中为 5% 质押率,对应 20 倍杠杆倍数),随着周期 t 递增,新杠杆倍数 at 出现自然指数衰减,以半年为一个周期,半年后持有人需要将质押率提高为 14.9%,一年后需提高至 36.8%,以此类推,直至 100% 质押率。
定价衰减模型/保证金膨胀模型,图片来自《元宇宙:通往无限游戏之路》
激发态 NFT 通过保证金完成标价以及标价成本的定义,可以激发 NFT 资产向最优价格和供需关系良性发展,让真正有需求的人成为持有人,并促进 NFT 资产的高效流通。较低质押率在践行哈伯格税均衡理论的同时也为用户的积极参与降低了门槛和成本,在不断趋向合理价格的过程中,资产的流通率将会达到最优,使得持有成本与收益达到最大化,因此激进市场可以为 NFT 的定价和流转带来一种博弈均衡。
总结来看,以激发态 NFT 为承载,激进交易市场具备两个核心底层逻辑:
(1)24 小时全天候处于被拍卖状态,永不停拍,没有固定拍卖场所(平台)。
(2)资产持有者需付出成本(保证金),保证金率需对所有人一致(公平性)。
激发态 NFT 的具体交易模式如图所示:
激发态NFT交易模式,图片来自《元宇宙:通往无限游戏之路》
(1)NFT 原用户向保证金账户存入一定金额(等同于出售标价)的保证金,NFT 处于公开拍卖状态,随时激发;
(2)求购的新用户需要一次性将“付款”+“新保证金”注入 NFT 保证金账户;
(3)原用户将获得新用户的付款,且原始保证金将退回原用户,NFT 资产转移给新用户持有;
(4)NFT 资产在新用户保证金的激发下获得新的激发态,产生新的标价,等待后续竞拍者。
此外,在具体的交易过程中,为了激发创作者的利益和进一步达到均衡博弈,分别引入版税和平台手续费的概念,其中版税比例为当次售价的 10%,平台手续费比例为当次售价的 1%(包括 GAS 费)。举例来讲,如下图所示,假设原用户保证金存入 100 美金,则定价为 1000 美金,新用户一次性注入 1200 美金,其中:
- 1200 美金中的 1000 美金视为正常求购的支付金额,根据协议费用模式,1000 美金中 100 美金归为版税收入,自动分发给原始铸造者;
- 1000 美金中 10 美金归为平台手续费收入;
- 剩余的 890 美金(对价)才全部归为原用户收入,加上之前质押的 100 美金保证金,共返还用户 990 美金;
- 1200 美金中的另外 200 美金视为新用户为新定价质押的保证金,根据公式,新定价为 2000 美金。
激进交易实例,图片来自《元宇宙:通往无限游戏之路》
激进交易协议可以存在多种子协议,如上为最基础模式,定义了基本角色和买卖关系,构建了类哈伯格税体系——保证金模式,缓解了交易矛盾。针对错综复杂的加密金融体系,可以进一步将保证金模式进行衍生金融化。如下图所示,保证金模式可以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上述为最为基本的封闭式模式,仅限 NFT 持有者独立质押保证金,但如果持有者并无足够的本金用来质押形成新的定价,可以选择开放式保证金模式——吸引其他用户一起参与到保证金质押,共同形成新的定价,其他用户为此付出了质押成本,抬高了估价,如果资产可以顺利卖出,所得收入也将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这些质押用户。根据不同的玩法和门槛,开放式保证金还可以进一步衍生出自由式垫资、收息垫资和零元购垫资三种模式。
再继续展开讨论,便已经超越了本文的范畴,我们也希望只是为大家提供一种思想上的指引,具体的实践完全可以百花齐放。
激进交易类型,图片来自《元宇宙:通往无限游戏之路》
激进交易协议相较于传统拍卖模式,有以下几个优势:
一是,它是数字原生的交易协议,能够实现现实中难以想象的交易场景。比如你在艺术展厅看到一幅 NFT 艺术作品,你非常喜欢它,如果它是激发态资产的话,你可以掏出手机,打开钱包扫描 NFT 地址,当场买下这幅作品。但同时,你还得设置好保证金,代表你对这幅作品的未来定价。由于激发态资产 24 小时全天侯处于被拍卖状态,无法被持有者私藏,所以它们会有不错的流动性。
二是,惩罚了任何对资产行使垄断权力的企图,资产所有者要价越高,他的资金占用率越高,相当于支付了隐形成本“哈伯格税”。
三是,防止了价格失真。假设你拥有一个超级英雄 NFT,你很喜欢它,但有一定的概率,其他人比你更喜欢这个超级英雄,并愿意花比你的估值现金更多的钱来购买,我们称这个概率为“周转率”,代表资产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手中的可能性。假设税率和周转率都是 30%,如果你把售价提高到高于现定价,那么有 30% 的机会,你从更高的销售价格中获益。有两种可能性,一是你卖掉了超级英雄,提高价格会使你获益0.3ΔP(销售价格的增量),另一方面,你没能卖掉它,必须支付 30% 的税,即0.3ΔP。因此,提高价格所能带来潜在收益刚好与所带来的成本抵消,这就阻止了持有者通过设定虚高的价格来获得巨额利润。
加密经济正式步入 NFT 和元宇宙时刻,也标志着加密资产开始从私有制属性向更为公共商品属性演进,不断涌现诸如加密艺术品等“天价”物品。虽然它们的物理属性极易被复刻和传播,但共识背后的真正拥有权唯一。这种将价值聚集于“意识形态”的物品极大简化了价值流转的摩擦,使得激进交易更加适合 NFT 资产的定价、拍卖、交易、流通。加密经济的闭环和合约属性赋予了在链上实现哈伯格税的简易途径,任何链上资产都可以被强制执行,给予 NFT 类加密收藏品高效的拍卖活动,牺牲投资效率换取分配效率,从而带来巨大的福利收益。
激进交易可以加速 NFT 物品向合理价格趋近。私有属性的去除使得有价值的 NFT 物品不会被恶意垄断,永远给予有需求的拍卖者自由而平等的机会;所引入的类似哈伯格税的持有成本机制可以一定程度消除恶意炒作和非理性定价的弊端。激进交易让 NFT 资产永久处于一种全局性的流转状态,有着最简单而有力的基本规则和共识,对所有参与人公平,使得 NFT 真正的价格和需求得以快速体现。
最后:致同路人
大时代已经不期而至,面对着新生的 Web3,我们却显得更加稚嫩,刚从货币经济学的“黑暗森林”中走出,便立即坠入公共物品的“囚徒困境”。在 DAO 面前,人们变得无所不能,但再走下去,似乎又什么也不能,就像人们也不太清楚为什么要如此疯狂地追寻 NFT 一般。永葆激情,是本文想与诸君分享的最大内涵,然后,向着那最远的光,交付上自己的一生。
本文来源:比原链
原文标题:“激进”的Web 3:向公物注入哈伯格税声明:本文为入驻“火星号”作者作品,不代表火星财经官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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